本报深圳2月22日电(记者易运文)深圳市委、市政府近日作出规定,干部使用移动电话、传呼机都得自己掏钱买,话费和台费则实行包干制,每月通讯费由个人与通讯部门直接结算,超额归己。
深圳市委、市政府的规定要求,市直单位领导干部一律停止公费配备移动电话和传呼机。现已配备的移动电话和传呼机,一律按机型折价过户给个人,折价款上交市财政。移动电话通话费和传呼机台费则实行按级别定额包干制,住宅电话话费(含内线电话的市话话费)的补助也实行按级别定额包干。
据市财政局负责人介绍,实行这项措施后,市财政可回收移动电话和传呼机折价款1000多万元人民币,通讯费用每年也可省500多万元。